办理姑苏区的营业执照所需的材料如下:
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》;
全体股东签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;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、权限、期限。
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;
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;股东为企业的,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股东为事业法人的,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;股东为社团法人的,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;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,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;股东为自然人的,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;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。
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,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;
董事、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;依据《公司法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,提交股东会决议、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。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,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。
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;根据《公司法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,提交股东会决议、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。
租赁协议
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;
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。
请注意,这些材料可能会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,建议在办理前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。